对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
发布日期:2025-09-17
信息来源:
淅环文〔2025〕45号 签发人:王君 办理结果:A
王琳委员:
您提出的关于“乡镇农村生态环境现状”的提案收悉,现答复如下:
1、提案中关于农药和化肥使用,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其主要责任单位为农业农村部门。
2、提案中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其主要责任单位为住建部门。
3、生态环境部门在上述工作中主要是监督调度。
2025年9月15日
分管领导:张 尚 0377-62888191
承 办 人:许 刚 0377-69212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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